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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骏马山的春天,应该是一年之中最美的季节。
  光秃秃的浅山,此时已是鲜花盛开,青翠接荒岩。
  高山深处是生气勃勃的森林和苔藓。
  文人就很稀罕这种雄奇壮阔景致。
  为了这次行动,甘明兰这三日也没有闲着。
  十一位队员的行李,除了各自的兵器基本都是由她来准备的。
  与此同时,在去第一主峰的攀登路上,她已经让阿土大王给她留下了最安全也最快捷的通道标记。
  队伍出发之前。
  甘队长就履行了队长之责,强势宣布由她领队。
  十一个小伙子就眼睁睁的看着甘队长在前面带路,翻山越岭亦是如履平地,气息很稳。
  背影看着都带上了一种飒爽的美感。
  半天下来。
  甘明福的双腿像是被人打肿了一般,沉得都提不动脚。
  脑袋发空,眼神发虚。
  而坠在甘明福身后的哨兵们,一个个龇牙咧嘴,背上那浸泡了他们后背汗水的双肩包似有千斤重。
  再累也不敢喊。
  比不过甘队长,没有人会笑话他们。
  毕竟人家玉面罗刹不是浪得虚名。
  但要是连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的体力都不如,那就给他们右哨军丢人了!
  呼哧,呼哧。
  咬咬牙,又熬过了一个下午。
  熬着,熬着。
  就熬到了天色渐暗,终于能看到山顶了。
  “噗通......”
  有个哨兵一脚踩空,腿一软,就扑了个狗吃屎。
  甘队长此时仿佛终于想到,后面的都是一群凡人,体力远不如她。
  检查完队员没有受伤后,就给众人做了一个沿地休息的手势。
  包括甘明福在内的十一个小伙子,长舒了一口气,一屁股坐在地上倚着双肩包再不想起。
  他们今日从天刚蒙蒙亮走到天黑,几乎没怎么停留的负重爬行了八十多里路。
  不堪重负的一日行!
  春天的风没有夏日的温度,刚刚还被汗水浸泡过的里衣被这山风一吹。
  瞬间,鸡皮疙瘩都起了来。
  嘶,好冷!
  哨兵们迅速打开了行囊,想仔细看看队长为他们准备的野营神器。
  别看这个双肩包里背的东西多,宽宽的两个肩带平均下来貌似背得还不算费力。
  一路上,他们喝的都是队长为他们准备的淡盐水。
  以往要是出了这么多汗,早就扛不住了。
  每每觉得发虚的时候,就喝上这么一口带着些木香的淡盐水,瞬间就能缓过劲儿来。
  以往可不知道盐水还有这般神奇的功效。
  就连给他们放在背包里的胡饼,也同以往吃的那种硬得能打死狗的军粮不一样。
  队长准备的饼,只比他们的巴掌大一圈,一指节厚。
  面还是用奶粉和鸡蛋和的面。
  咸口的里面是一种菜干(梅干菜),咬下去也不像以往那般硬邦邦,还带着些蓬松感。
  甜口的,饼里包一层核桃碎,而饼的外皮上裹满了一层芝麻,又香又甜。
  队长给每人发了二十五个甜的,二十五个咸口的。
  每日吃三个刚刚好!
  据队长的弟弟透露,背包里还有一种叫做睡袋的好东西。
  此时,就迫不及待的将它从双肩包的最底层给翻了出来。
  待看清睡袋的模样时,哨兵们在身上比比划划都不知道该如何使用。
  甘明福给大伙儿小声的做着解说。
  “这个睡袋的外层和双肩包都用的是羊皮,结实耐磨还软和,里面这一层续了棉花的棉布内衬。
  这个内衬是可以拆的,冬日可以把棉花续厚实些。
  你们睡觉的时候就把鞋子脱掉,然后人往袋子里面躺进去,最后把睡袋拉到脖颈处。
  头上这里是帽子,绳子一拉,全身只留了两个鼻孔在外面......”
  哨兵们看得目不转睛,一个个的跃跃欲试。
  待到亲自钻到睡袋里,感受到了睡袋里面的舒适后。
  哨兵们都在小声惊叹着。
  昂滴娘哎。
  松软得很!
  躺在睡袋里,整个人都如同飘在云端。
  太舒服、太暖和了有木有?
  夜不收哨兵们在前方做侦查任务的时候,为了不引起敌人的注意力,每每都需要趴在一个地方好几个时辰。
  冬日里外出侦查,可想而知有多难熬。
  若是兄弟们每人都配上这么一个睡袋,让他们趴雪窝子里都不再畏惧寒冷了哟。
  甘队长哪里是罗刹?
  她简直就是天上的神仙下凡!
  他们就从来没有出过,这么累、却又这么令人高兴的任务!
  第177章 不期而遇
  吃了个饼饱。
  喝了个水足。
  躺进暖和的睡袋里。
  包括甘明福在内的哨兵们,这一夜睡得异常香甜。
  似乎知道有玉面罗刹在附近,山间的野兽仿佛都被掐住了喉咙,不敢扰人清梦。
  平平安安到了次日清晨。
  收拾完行李,用过早饭。
  甘队长带着众人仅用了半个时辰,就攀上了骏马山第一峰。
  此时的第一峰,峰顶云雾弥漫。
  若不是寒风凛冽,冻得人直哆嗦,都不由得让人怀疑是误入了某个仙境中。
  太有仙气了!
  最骇然的是,该仙境里竟然影影绰绰。
  难道还真有神仙在此?
  待到那人影走到近处,看到他们头上的小辫子和手里的弯刀,众人才反应过来。
  他们竟然与鞑靼不期而遇了!
  估计这些人也和甘队长是一样的心思,想要登高望远,在第一峰山顶上瞭望邶国边城的防线。
  甘明兰一双猫眼亮晶晶:她这是转运了么?还未离境就来了个开门红?
  制式宽大的灰衣衣甲也难掩她的绝色容颜。
  再配以忽闪忽闪大眼睛里生动的神情。
  一时间,竟然把二十几个打前哨的鞑靼们看傻了眼。
  集体失神了片刻,就有领头的几人用鞑靼语大声嚷嚷:
  “我的天神呐,这是天上下凡的神女吗?”
  “快醒醒吧!没看她穿的是布甲么?那可是邶军军服。”
  “哈哈哈,原来邶军的军营里还有女兵的呀!这是打算给我们来个美人计么?”
  “啧啧啧,这般姿色还真是配得上我们大汗,巴特尔(勇士)们,我们把这个战利品抢回去,肯定能得大汗的重赏。”
  “来人,去几人把那几个碍眼的家伙给我收拾了,其余的跟我来!你们手上的力气用小点,可别把美人吓坏了!”
  “......”
  哨兵们虽然都听不懂鞑靼语。
  但这二十人眼里淫邪的目光,嘴上不停的念念叨叨,并有十五六人团团欲将甘队长包围起来的动作,不是瞎子都能看得明白。
  对付一个女人用了一大半的兵力,剩下的十人人奔他们而来。
  这是有多瞧不起他们?
  不宣而战,哨兵们纷纷抄起了各自的兵器。
  只不过。
  送上门来的二十几个鞑靼对甘队长来说,就好似一盘小小的开胃菜。
  她是一筷子菜,都不想给队员们留。
  捏着她那柄杀猪刀,杀得飞起。
  围着他的鞑靼都还没来得及呼痛。
  然后,就没有然后了。
  他们也真是倒了血霉。
  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在了美人的杀猪刀下。
  死之前终于明白,汉人的美人计不光有文戏,居然还有武剧!
  他们终究承受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......
  甘明兰甩了甩胳膊:早上做一些身体的灵敏度与力量训练,就很神清气爽!就是这训练时间短了些,她都还没有出汗呢。
  不远处。
  近距离围观自家姐姐现场杀人半刻钟的甘明福,强忍着心头的恐惧和想要呕吐的生理反应,手软脚软。
  要不是有个哨兵伸手扶了他一把,差点就一屁股坐地上了。
  太......太刺激了......
  就是刺激大发了些!
  他家姐姐是如何做到,一刀割一喉,刀刀不留命,滴血不沾身的?
  手法和她之前杀猪的时候有些相似,都是那般举重若轻。
  在她姐的眼中,仿佛猪和鞑靼没有甚么本质区别。
  但,那的的确确是活生生的人!
  甘家人在来边城的路上没少见死人,可这么新鲜的死人还是头一回见。
  他们都仰倒在地上,眼睛睁得大大的。
  脖子上的刀口还在汩汩流血。
  死状,真叫人心生恐惧。
  甘明福捂着嘭嘭乱跳的心脏,足足缓了一刻钟,才勉强打起精神和十个夜不收哨兵一起搜身、打扫战场。
  他不知道,这是他亲姐送给他做军人的第一份大礼——不是敌死就是我亡!